首页› 资讯›正文 和解协议的无效及后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-09-22 15:52 85 次阅读 136 字 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,人民法院裁定无效,并宣告债务人破产。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,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,不予返还。当前文章地址:https://www.bainankongjian.cn/biz/doc/30246.php 相关阅读 01数字音频处理器-深圳市航视达科技有限公司02DPA-102PM双通道吊杆式功放-深圳市航视达科技有限公司03SW系列 SW-218II-深圳市航视达科技有限公司04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05YMS1000硬件服务器-深圳市航视达科技有限公司06全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V-880-深圳市航视达科技有限公司